第07版: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深耕一线 初心不改(正气铸忠诚 实干写担当)

——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超逸

工作中的张超逸

□本报记者 侯沛丽 文/图

“检察官的职责就是为民办案,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6年来,我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始终将国家的司法权威、人民的司法获得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初心不改,情怀不变。”2月24日,张超逸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张超逸,现任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一级员额检察官。他2007年1月参加检察工作,2013年9月进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工作,先后荣获河南省军区、省政法委涉军维权先进个人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安阳市检察机关十佳办案检察官、安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坚守职业操守

危难当前唯有责任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最高检和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张超逸在疫情最严重的时期,担负起涉疫情案件联络员的工作职责,负责每日涉疫情案件的初步指导与数据统计。张超逸每天都克服困难,准时出现在工作岗位上。为了保证工作质量,他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最高检及省人民检察院的各项涉疫情防控的通知、规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精准完成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张超逸说:“工作中,为了减轻基层检察院负担,我采取非涉密基本信息微信群常规报送,涉密信息内网加密邮箱报送相结合的方法,既保证了信息统计效率,又保证了信息传递的安全性。”根据有关规定,张超逸制定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与数据统计表,并向全市联络员下发。在张超逸的努力下,全市所有涉疫情案件无一错报、漏报,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认可。

疫情期间,文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李某某利用微信倒卖口罩实施诈骗的案件,在指导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其家中有待产的妻子和残疾的母亲,如果在此期间李某某被羁押,会对其家庭造成严重困难。作为指导案件的检察官,张超逸冒着被感染的风险,与该院承办检察官一同走访案件当事人,向被害人讲述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状况。最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退还部分诈骗金额,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文峰区人民检察院也对李某某进行了非羁押诉讼。李某某痛哭流涕,真诚感谢检察官,表示真心悔过,再也不会干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会好好做人。

奋战刑检一线

忠诚担当不辱使命

张超逸自2007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刑事检察工作一线,办理过各类刑事案件500余起,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持办案与调解并重、以案件办理促矛盾化解的理念。认罪认罚从宽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的适应新时代司法办案实践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张超逸所在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承担了80%以上刑事案件的指导工作,认罪认罚比例超过87%,尤其是在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张超逸作为市人民检察院打击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担当,先后指导、办理了80多人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所办案件在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均得到法院的支持,并顺利进行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9月以来,张超逸开始从事重死刑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这类案件是社会影响最恶劣、矛盾最集中、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刑事案件,案件办理难度大、程序复杂,调解与平息信访工作十分困难。

2017年,张超逸办理了被告人常某某故意杀人案,该案被害人何某某夫妇留下一对年幼的子女和80多岁的母亲无人赡养。面对这种状况,张超逸十分心痛,也十分清楚办案虽重要,但是如何调解矛盾、减少案件带来的伤害也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张超逸多次来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常某某,向其宣讲国家的法律政策,并且重点向其讲述由于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的家庭造成的难以挽回的伤害。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人主动向张超逸提供了家人的联系方式,请求检察官代为转达赔偿意愿,尽可能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在做好被告人工作后,张超逸多次联系乡镇民政部门及村委会,最终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被害人何某某的弟弟为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保障了被害人子女今后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在民政部门和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被害人的母亲去当地敬老院养老。因工作业绩突出,张超逸2021年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金牌调解员”。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