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晓楠
2月15日下午,文峰区司法局西关司法所来了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老人反映自己小儿子拒绝赡养父母,申请西关街道调委会进行调解。西关司法所所长王靖与西关街道调委会调解员王桂荣初步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老人的小儿子来调解室。
来到调解室,小儿子的爱人表示,自己与丈夫不照顾老人,是因为觉得不公平。老人有3个儿子,约定好按月轮流赡养老人,并且商定轮到谁家,老人都会拿出3000元钱贴补生活开支。今年轮到小儿子时,每月3000元的补贴费用缩减至1000元,小儿子难以接受,认为老人偏心,拒绝赡养。老人表示,今年缩减补贴费用是有原因的。老人的大哥和大嫂都已过世,想留笔钱帮衬他们的后辈。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为解开双方矛盾,调解员尝试采用“背靠背”、双方面谈、逐个协商等多种调解方法,但收效甚微。最后,调解员联系多方力量协调联动,共同参与调解。街道安排律师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议,辅以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疏导,与司法所所长和调解员一道对老人及其儿子进行协调沟通。
调解工作几经波折,最终,3个儿子与父母达成调解协议。赡养老人期间的支出从父亲的退休金中扣除,没有重大事件不动用母亲的财产,在两位老人去世之后,剩余的财产由孙子继承。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与耐心劝导下,老人一家终于达成了和解。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约束。在家庭纠纷调解中,人民调解有效融合情理与法理,帮助各位家庭成员解开心结,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更好地促进家庭和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