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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

谨防“征信修复”陷阱

□本报记者 许美美 通讯员 杨 岚

近期,很多市民咨询征信修复的相关问题,甚至个别群众因为不了解相关政策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2月16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安阳市中支)征信管理科工作人员。

据了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社会公众不了解政策,故意混淆概念,乘机宣传“只要还清贷款,就可以修复征信”,不仅对社会公众造成了误导,也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中行安阳市中支征信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信用信息修复”不适用于征信领域,也不存在所谓的“征信修复”。

《办法》中所称“失信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征信系统中的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等。由此可见,《办法》中的“信用信息修复”并不包含征信领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本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社会上关于征信可以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利用公众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后失联,不仅不能删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正规渠道进行的征信异议和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建立并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终身受益。该行工作人员表示,社会公众应关注自身信用记录,一旦发现逾期应及时还款补救,持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要增强信用意识,按时足额还款,不要过度负债。同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便于及时接收银行还款提醒、逾期告知通知,做到重要证件不外借,避免被冒名贷款,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以便及时核查和纠正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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