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俊英)“连日来,我们切实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2月16日,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该局加大对每月新增、注销、结算申请等资料的审核力度,严把审核关,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凡字迹模糊、印章不清、残缺不全等不宜收取的资料一律退回,对符合领取条件且材料齐全人员逐一进行待遇核算审批。
与此同时,该局确定每月15日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日,进一步规范待遇发放时间,并在发放前与财政部门对接协调当月资金拨付,提出拨款计划申请,确保发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发放中及时关注财务业务接口传递的数据,对因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账户注销等原因导致养老金发放不成功的待遇领取人员及时核实、积极更改,确保再次发放到位。
此外,该局对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要求其每年两次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同时对超过6个月以上未认证人员,在业务经办系统做待遇暂停,有效杜绝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行为,切实维护资金安全。
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居民2月养老金已发放,共计216.8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