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李 广)日前,林州市人民法院举行了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是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保护生态功能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该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自2022年12月29日起,林州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太行山山地生态区5个县(市、区)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范围包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太行山山地是京津冀和华北大平原的天然屏障,太行山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京津冀的生态安全,在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作为河南省18个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之一,该院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是适应生态建设需要,满足环资司法需求,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保护生态功能的重要举措。
该院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成立环境资源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其在审判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环境资源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研究,以公正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对天蓝、地绿、水清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太行山山地生态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为“美丽太行”的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注入司法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