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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法庭

妥善化解货款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张耀文)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法庭顺利高效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企业疏纡解困。

原告吕某在内黄县某乡经营化肥门市,被告郭某在内黄县某乡种植农作物。郭某经常到吕某店内进货,结算后,于2016年8月4日欠原告化肥款3500元,向原告出具欠条。后吕某多次催要,郭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吕某遂到法院起诉。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标的较小,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当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沟通了解案情。被告认为原告售卖化肥价格较贵,自己吃了亏,不愿意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则认为对方购买自己的东西就是认可了价位,必须尽快还款。法官耐心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在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同时,采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耐心调解矛盾,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答应偿清剩余货款。

近年,该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涉企纠纷的司法服务、风险防范、纠纷化解、执行联动等工作,努力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个细节中,多点发力、多措并举,为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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