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秦法官,我不调解了。我们的工程款数额这么大,还是开庭审理吧。”
“虽然你们的工程款数额大,但合同中没有对工程量、工程单价等进行具体约定,如果开庭审理,需要先行通过司法鉴定程序核算工程价款,诉讼周期会比庭前调解程序长很多。你拿到工程款还要给农民工发工资,春节快到了,得让大家过个好年啊!”
“我明白了,我同意调解。”
日前,工程承包人孟某将拖欠工程款的某建筑公司和张某起诉至北关区人民法院,要求后者支付工程款、返还保证金共计130余万元。在该院承办法官秦涛的释法说理下,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庭前调解的形式化解纠纷。
受疫情影响,本次调解采取线上形式开展,为了迅速确定工程价款,秦涛与双方当事人逐一核对30余项工程数据,确定了工程总量,并根据合同约定和留存票据,结合市场价格和收付款明细,逐项核定了工程单价和已付工程款,据此算出工程总价和未付工程款数额,这个数额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利,秦涛邀请原告方两名农民工在线旁听调解。
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就工程款数额及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调解协议。秦涛趁热打铁,继续劝说二被告尽快履行。二被告当场承诺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以支付农民工工资。
“想不到工钱这么快就有着落了,我们能过个好年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旁听调解的农民工小王激动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