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沛丽 通讯员 赵晨光)打着养生保健的幌子骗取中老年人养老钱的诈骗案近年屡有发生。如果把空壳公司加上养生保健的名义,再许诺入股分红,吹嘘前景辉煌,犹如给投资人画了一张诱人的馅饼。用该案公诉人刘检察官的话说,“本案中,骗子一套华丽的组合拳打下来,在眼花缭乱、环环相扣的行骗手段之下,少有人能够稳住阵脚。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论骗子手法多么狡猾、隐蔽,只要挥法律之剑,总会还原事实真相,让践踏法律之人受到惩处。”
近日,由文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一审公诉的案件,经被告人孟某提出上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驳回被告人上诉。被告人孟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责令孟某退赔被害人柳某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被告人孟某与他人合伙在高新区某豪华写字楼租赁多间门面房,开了一家名为“媲美青春美少女”的高档养生保健馆,对外宣称该馆系总部在深圳注册的某高科技养生保健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以运转对人体保健作用强大的石墨烯能量舱疗养人体为主要业务。当年8月,孟某等人大肆宣扬该公司已在北关区租赁下一座办公楼,即将开发改建为前景诱人的高科技、高盈利、高回报“三高”养生基地,许诺按照3%的比例分红来吸引他人投资。当年11月,被告人孟某向被害人柳某故意隐瞒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即将倒闭的经营状况,同时利用一切虚假及超常规手段,虚构公司的发展形势大好,且赢利前景可观。2019年11月19日,已被“洗脑”蒙蔽的被害人柳某将100万元资金,通过银行转入孟某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账户。随后,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被告人孟某以偿还装修费、支出工资和招待费等名义,将100万元投资金挥霍一空。
这起令被害人追悔莫及的诈骗案再次向广大群众敲响了警钟,商场如战场,经营费思量。尤其在经济下行、叠加疫情使投资环境不尽如人意的当下,经商投资更应时刻睁大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