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牛思明)市司法部门作为《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的具体实施部门,在9月29日召开的《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高级法律专务李周军就如何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工作进行了介绍。
李周军表示,市司法局作为《条例》的参与起草单位,深知《条例》的来之不易,将全面加强宣传,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宣传好《条例》。市司法局将把《条例》的宣传作为普法宣传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对《条例》及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职能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把《条例》的宣传贯彻与平安安阳、法治安阳建设结合起来,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安阳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二是落实好《条例》。市司法局承担着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诸多职责,将组织司法局各科室、相关单位和县(区)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压实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做好《条例》规定的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殊群体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是评估好《条例》。作为政府立法指导协调部门,市司法局将按照《立法法》要求,认真配合市人大组织开展对《条例》的实施效果评估,全面、系统、客观地掌握《条例》实施情况,为《条例》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发挥突出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