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检察机关:

提高政治站位 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本报记者 牛思明 实习生 张小轩

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企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7月29日召开的全市“向人民报告之检察答卷”新闻发布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李树旗就今年年初以来检察机关在相关方面的工作举措进行了介绍。

民事检察工作:

坚持“如我在诉”的工作姿态

一是把准民事检察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努力做到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并重。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企财产保全监督案件时,依法建议保全措施由冻结企业账户变更为由企业提供其他担保措施,促使双方企业和解结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把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重点,努力做到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重点围绕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因经济困难、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诉讼能力缺乏等原因导致的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案件,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申请25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19件。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医疗费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在《检察日报》上刊登。

三是把准不同类型案件的办理特点,努力做到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检察机关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政策,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重案专办,精准施策,提升办案效率,对受理的民事监督案件,全部做到当日提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行政检察工作:

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工作导向

一是加强对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着力破解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难题。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周某申请行政监督案,两年多时间里,当事人两次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均未进行实体审理。该院依法履职,通过提出抗诉和审判违法检察建议,最终使案件改判,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上半年,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林州市人民法院、林州市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新格局。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坚持以“人民群众对美好

生活的向往”为工作目标

一是持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立完善“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河道行洪安全等专项活动,有效解决环境资源受损问题。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9件,通过办案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0280吨。

二是持续聚焦食品药品领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围绕农贸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外卖餐饮、饮用水、保健食品药品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共立案37件。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

三是持续聚焦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领域,推动系统溯源治理。检察机关围绕国有财产流失和扰乱土地出让秩序等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22件,通过办案,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2600余万元。

四是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更好回应社会关切、人民需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21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案件3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