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 慧)“赠品不享受三包服务。”“特价商品不退不换。”……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经常会遇到诸如此类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于5月启动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截至目前,该局已收集到40余份格式合同,涉及商场、酒店店堂告示,装修合同,二手车交易等。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协议书、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电子协议等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次点评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费者协会依托各类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征集令,围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服务、房地产交易、旅游、汽车销售及维修等消费领域,对经营者制定和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经营者使用的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符合要约条件的格式条款进行征集。
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还邀请安阳师范学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法律界人士以及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代表针对不公平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点评。
“下一步,我们将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公布典型案例,震慑不良商家借合同格式条款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教育引导经营者主动改正,消除不公平、不合理、不规范的格式合同,弘扬全社会守法诚信、平等自愿签订合同的良好风气。”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