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俊英)“感谢仲裁员耐心调解,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补偿款!”7月13日,申请人史某动情地说。
原来,申请人史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与单位协商未果后诉至区劳动仲裁院。仲裁员及时为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多种形式展开工伤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单位当场支付史某工伤补偿款15000元。
据了解,今年年初以来,该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陡增,为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区人社局强化对调解员、仲裁员的组织管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调解员专项培训,规范调解员行为,提升调解员的服务意识和办案水平;充分运用“背靠背”“面对面”等灵活方式进行调解,通过对当事人心理活动的把握,对症下药,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满意”;提高办案效率,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及时约定时间对案件进行调解,力促案件快立、快调、快结;引导企业合理合规开展用工生产,并推动企业建立员工调解室,进一步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截至目前,区劳动仲裁院共审处劳动争议案件229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