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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着装要求 展现良好形象

市人民检察院以制度化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

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 通讯员 郑 茜)“着装这种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是作风建设中不能忽视的一个具体方面。干警规范着装既是对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展示,又是对能力作风建设实效的检验。”6月20日,谈到严格规范着装问题,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副处长郭亮如是说。

今年是能力作风建设年,严纪律、强作风是能力作风建设中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今年5月,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在浏览全市检察机关内部信息简报时,发现一些干警在着检察制服中存在衬衣下摆未扎系于裤腰内、未按规定着黑色制服鞋等现象。入夏以来,个别干警着便装时也存在着装随意、不得体的问题。对此,该院检务督察处针对不规范着装现象,在全市检察机关及时进行了通报。

检察干警的行为举止、着装规范,是检察机关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不得体的着装会严重影响检察形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着装管理规范高度重视,专门召开规范公务着装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两级院公务着装管理的通知》,要求以规范着装为抓手,从制度上严格要求,在日常管理中常抓不懈。该院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就规范日常管理进行讨论交流,利用官方微信和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对着装规范进行宣讲。同时,该院检务督察处及时开展督导检查,通过抓养成、严纪律,对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促进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范意识、严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展现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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