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晓凤 通讯员 李依林)“龙安区继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后,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尝试‘标准地’出让工作,就是要真正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的目的。”1月3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常秀江说。
据悉,近日,龙安区专题研究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依据《河南省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办法》《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研究通过了全市首宗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该宗地出让面积62.392亩,明确了“3+N+1”控制性指标,“3”即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34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容积率大于1.60;“N”指建筑高度小于60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以及单位能耗指标、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等;“1”指出让年期为50年。
“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能够从根本上破解工业企业投资项目闲置低效利用、投资强度低、税收贡献少以及审批程序复杂等问题。”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土地成交后,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与竞得单位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作为签订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在公告中发布。对于明确政府供地前统一服务事项,涉及各部门同意供地后企业不再办理。对于明确供地后企业信用承诺事项,涉及各部门根据企业书面承诺,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