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新闻列表
 
 
  
2021年12月14日 星期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发出《督促监护令》 让家庭监护不缺位


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她自己惹了事,犯了法,我们不管,你们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电话那头传来了冷漠的声音,面对这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的碰壁,王丹丹检察官耐心地反复劝说。这是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时,检察官在电话通知犯罪嫌疑人小李(化名)法定代理人时遇到的一幕。

多次电话通知无果后,检察官决定到小李家中调查走访,一探究竟。经了解,小李自幼跟随养父母生活,养父长期外出打工,养母除务农外,还要照顾其他三个年幼的孩子,平时对小李缺乏陪伴、沟通,导致其性格日趋孤僻、自卑,无归属感。初中未毕业小李便辍学在家,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长期得不到养父母的教育和关心,最终走上了盗窃这条邪路。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认为小李的犯罪与其成长、家庭教育缺失有密切关系,具备“教育、感化、挽救”的条件。考虑到小李是初犯,且犯罪的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较小,检察官决定对小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同时,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小李养父母存在监护不当行为及不履行监护职责等问题,检察官积极与县公安局、妇联和村委会进行沟通协调,邀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李及其养父母进行教育引导,并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督促监护令》,细化具体措施,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刚性,给法定监护人戴上“紧箍”:一是要求监护人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法,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二是每月与小李进行一次深度沟通交流,融洽亲子关系,并记录交流情况。三是通过下地干农活、帮忙做家务等劳动实践,让小李感受到生活的艰辛和喜悦,培养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四是定期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每月汇报监护情况及日常表现。

经过几个月的考察,目前小李的日常表现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能够主动融入家庭和社会。养父母也愿意主动关心小李,帮助小李重回正轨。在一次检察官回访中,养母和小李抱在一起,场面十分温馨。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开展工作,既注重提升不捕率、不诉率,也注重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后半篇文章。通过《督促监护令》与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制度的有机结合,让监护人与附条件不起诉人共同接受监督帮教,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和亲情纠纷,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探索了一条新路径。


  
版权所有:《安阳日报》所有新闻(含图片)等原创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版权合作联系:0372-256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