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为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制定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在未检工作中引入“未检+社工”的检察工作新模式。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行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上,双方进行了交流发言。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兼顾案件办理的专业化与帮教矫正有效性的工作路径,此次与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合作,是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的有益探索。
此次签订的协议对检察机关、社工组织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进行了具体而翔实的规定,使司法社工进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实现了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双方约定在案件保密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教计划,并以社工介入的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观护帮教、就业辅导、心理调适、跟踪回访及亲职教育等工作,促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着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