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区的范女士下班回家发现自己家地上全是水,房顶还不停往下滴水,原来是楼上跑水了。范女士拨通物业电话,物业人员查询了电话底册,了解到房屋跑水这家人在外地,房主说让其母亲去给打开门。门打开了,原来楼上这家人出门时,因停水忘了关厨房水龙头,而水池里的下水塞子又没拔开,溢出的水淹没了地面并向楼下漏个不停。
学法律出身的丈夫立即想到让范女士做个证据保全公证。于是,范女士到公证处请来了公证员。两名公证员对其家中被淹情况进行了录像和拍照,实施了证据保全,同时她又请来了装修公司的人做了重装的资金预算。邻居回家后,听范女士说要让他们赔5000多元,觉得太亏,于是找律师,想打官司,并向律师讲了被淹这家人请了公证员做了证据保全公证的情况。律师说,范女士所做的证据保全公证具有特殊证据效力,即使打官司也不太好推翻这个证据,倒不如直接与范女士协商解决。于是楼上这家主人主动与范女士商议,愿赔付4500元。范女士也不愿为几百元钱破坏了邻里关系,便同意了。协议达成后,范女士顺利拿到了赔偿金。
公证处办理的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员到范女士家对装修现场损害程度进行证据保全,用拍照、摄像等手段记录,并出具公证书。这份公证书可在范女士起诉时作为证据使用。除此之外,证据保全公证还包括证人证言保全、物证保全、书证保全、购买、电话通话录音、取样、试验等行为保全,网络保全等。
公证员张东: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它是人民法院及仲裁机关据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关键所在。由于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将举证原则由原法院职权主义逐步向当事人主义转变,特别是有关“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对自己主张的事实不能提供有效的能证明其主张真实性的证据,就要承受不利己方的法院裁判,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维护。但由于证据受时间、地域、效力的限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不是所有的证据都能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特别是对于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证据保全就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九)保全证据;2.《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四条: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3. 中国公证协会《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本报记者 王晓楠 整理)
公证员简介
张东,法律本科学历,于1995年担任公证员至今,时刻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公证员的岗位上勤奋刻苦、兢兢业业,出色地完成各类公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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