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张名媛)“你们能过来真是太好了,将庭审搬到家门口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难题!”日前,接到下乡开庭通知的陈某在电话里激动不已。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文峰区人民法院宝莲寺法庭从群众最忧、最急、最盼的事情做起,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宝莲寺镇何官屯村,通过巡回法庭公开审理并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陈某某通过案外人苏某某分包被告修建下水管道工程,三方约定由被告直接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10万元。然而被告一直以没钱为由迟迟不予履行。案件起诉到文峰区人民法院后,宝莲寺法庭庭长胡科了解到原告、被告同属一个自然村,考虑到当事人事务繁忙且居所地处偏远,他决定将巡回审判开到当事人所在自然村。
经过简单的庭审现场布置,5月19日9时庭审准时开始,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庭审结束后,胡科又协同文峰区人民法院驻院心理咨询师曹玉霞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找准问题症结点,耐心释法明理。最终,案件以现场调解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