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 通讯员 宋琪)5月11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开到了该县六村乡后化村,很多村民第一次见到法官开庭,也第一次与法律有了如此近距离的接触。
案件经过是这样的。原告王某某在耕地中维修村民共用的水泵时被架子砸伤。治愈出院后,王某某认为水泵受益方27户村民应承担赔偿责任。但27户村民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均拒绝赔偿,王某某遂起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
考虑到该案被告较多,且原告、被告同住一村,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同时,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就地有效化解纠纷,通过案件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该案审判长决定把庭审搬到群众身边。在庭审现场,原告、被告依程序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陈述意见,表达诉求,举证、质证,并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办案法官也在庭审过程中就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条文进行充分详细的释明,引导双方正视问题、明晰事理的同时,也为在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一位村民表示,通过旁听巡回法庭审判案件,他“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对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