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日前,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立案后的短短5天时间,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寻找被执行人下落,顺利执结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去年,牛某因醉酒驾驶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牛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200mg/100ml,殷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牛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殷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庭审举证、质证,该院依法判决牛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牛某迟迟未缴纳罚金,殷都区人民法院刑庭依法移送执行局立案执行。执行立案后,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查找,全面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其下落。通过仔细阅读相关案卷材料和调查所得的信息,执行干警很快锁定了被执行人的住址,当即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以周密计划和翔实的调查为基础,在集中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顺利将被执行人牛某拘传至法院,并严格遵照情理法相融合的沟通方式对牛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敦促牛某主动履行义务。面对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牛某很快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恶劣性,当即主动缴纳了全部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