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宋 琪)1月13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成功利用视频连线的方式,为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选择了诉前鉴定机构。
2020年6月,郭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行驶时,不慎将任某撞伤,任某住院后,郭某拒不支付医疗费,故任某将郭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该院受理后,依法告知任某需申请诉前鉴定,便于其在诉前明确诉求。任某当即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进行诉前鉴定。然而临近选择鉴定机构的日期时,家住河北省邯郸市的郭某却困于当前河北省疫情的形势严峻,无法到场。为避免因为疫情影响,司法鉴定工作负责人郭大盟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最终确定以视频连线的方式,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均对这一方式表示赞同。
现场,在任某的代理律师和保险公司负责人的见证下,郭大盟通过电话的方式与郭某取得联系添加微信,然后通过投影仪将各方微信视频显示于大屏幕,以远程的方式现场摇号,随机选定鉴定机构。到场的任某代理人和保险公司负责人以及远在河北的郭某均对法院司法鉴定工作团队的工作表示满意,对选定的机构无异议,司法鉴定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