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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 星期
全市政法系统“十大亮点”系列报道之六
出实招 办实事 解民忧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全力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侯沛丽

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在有关制度和平台都不完善的情况下,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高度自觉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先行先试,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基层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办信经验。

2019年5月20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忠良对此作出批示,要求该经验在全市政法机关进行推广。2019年6月20日,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现场会在林州市召开,参会省、市政法机关领导及安阳两级政法单位90余人对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做法进行观摩学习。2019年7月2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忠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等领导视察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对该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2019年,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对标“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核心任务,对收到的48件群众来信全部在7日内予以回复,其中辖内来信6件全部导入法律程序并按期办结答复。2019年4月11日,在全省检察机关一季度工作点评会上,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来信回复工作作了经验发言。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之际,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团队被共青团安阳市委授予“安阳市五四青年奖章”。

“三个强化” 完善办信机制

强化队伍力量。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明确分管副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带头办信,形成以两个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的办信小组,有效强化了办信工作的人员力量。

强化时限要求。将“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答复”作为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凡出现办理回复超期问题,一律追究工作责任。

强化跟踪落实。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群众来信,不能简单回复了之,必须跟进落实,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真诚和重视。如,哈尔滨市某建筑公司的律师申请立案监督的来信,除通过短信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外,又通过电话再次详细沟通确认,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对检察院的真诚举动表示感谢。

“四个关键” 规范办信流程

落实归口原则,确保“不遗漏”。凡是群众来信内容为反映信访诉求的,不论是邮寄给院领导还是其他部门,都由控申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集中办理。

制作答复模板,确保“有规范”。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编写基层院“答复模板”,回复时不仅明确法律依据,还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了解透”“法理明”“心结解”。

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重审慎”。落实一把手工程,所有来信及其分流、回复情况由检察长亲自批阅;辖内来信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后由该院领导亲自办理。

办理全程留痕,确保“可追溯”。所有来信的分流、办理所需法律文书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生成,所有程序在该系统上流转;专门配备“检务通”用于来信回复,回复记录也全部上传至统一业务系统,实现来信办理全程追溯、责任明确。

“五个一”机制 确保工作实效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指出,7日内回复仅仅是“破题”,3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来信人才是真正的“解题”。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来信办理工作探索出“五个一”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做实“一把手”工程。对属于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来信,分流意见均由检察长审批,承办部门要及时向检察长汇报办理情况,强化办信工作严肃性。如郭某不服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决定,给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树旗写信申请立案监督。该信经检察长签批、专委承办、检委会讨论,最终作出通知公安机关撤案的决定,信访人郭某在电话、短信中以及签收答复函时多次向该院表示感谢。

邀请“一个监督员团队”。邀请纪委派驻组、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的领导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担任“来信来访监督员”,让办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实行“一单式工作法”。案件受理后,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信访人签订《辖内信访案件办理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承办部门和办理期限。分流时同时向承办部门移送办理单,强化内外制约。

办信结果“统一答复”。要求承办部门和控申部门共同答复信访人,共同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进一步提高承办检察官的信访责任意识和来访群众对办理结果的认可度。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载体之一,久久为功、长期作战,全力以赴抓实抓好这项“民心工程”,让人民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升“获得感”。2019年以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共答复群众来信109件,有效将涉检信访问题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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