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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1日 星期
全市政法系统“十大亮点”系列报道之五
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父母贫子女不贫”公益诉讼案件综述

□本报记者 侯沛丽

核心提示:

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对扶贫领域因收入较高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导致父母成为扶贫救助贫困户的案例进行公益诉讼探索实践,推动社会治理更加科学规范,与滑县人民检察院密切协作,开展“父母贫子女不贫”案件排查工作,成功办理3起扶贫领域“父母贫子女不贫”公益诉讼案件,取得较好效果,得到省人民检察院、高检院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针对家庭成员间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问题,既通过法律途径对子女履行义务进行硬约束,又通过调解、释法说理对其进行感化,有效解决了贫困老人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问题。

“孩子变得孝顺了,俺老两口心气也顺了,日子越过越好。多亏检察官把孩子教育好了!”最近,滑县八里营镇某村70多岁的黄老汉心气顺畅,逢人就乐呵呵地说。就在几个月前,黄老汉夫妇还在为儿子黄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事伤心。

黄老汉是谁?他是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父母贫子女不贫”公益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也是切切实实的受益人。

“黄老汉夫妇已经70多岁,均疾病缠身,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儿子黄某在外打工,但因家庭矛盾,多年来对老人不管不问。邻居反映,黄老汉的儿子在外买了房子,日子过得还不错,可就是不管父母。”该村党支部书记无奈地说,村干部对其只能是批评教育。

黄老汉夫妇曾于2015年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就赡养费问题达成民事调解。可在2016年5月,法院却因黄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了本次执行。黄老汉夫妇赢了官司,却始终拿不到赡养费,他们只好走进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在滑县扶贫办等部门的配合下,滑县人民检察院查到黄某除在村里拥有房屋、耕地外,还于2018年在镇上买了商品房,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态已不存在。该院遂将此信息移交法院,建议恢复执行。

为了增强监督刚性,滑县人民检察院还向黄某送达《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向黄某所在村村委会发出《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在滑县扶贫办、法院和村委会全力配合下,促使黄老汉夫妇与儿子就赡养事宜达成调解协议。

为解决黄老汉夫妇与儿子的亲情修复问题,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扶贫办、村委会一起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开始,黄某有抵触情绪,闷声低头不作回应。工作人员仍不放弃,从释法说理到世俗人情,既摆事实又讲道理,经过苦口婆心地劝解,黄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放下了心中的芥蒂。“我能保证,主动孝敬爹娘!”黄某懊悔不已,表示会好好孝敬父母。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父母贫子女不贫”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74岁的寡居李老太患糖尿病经常住院,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因儿媳对李老太有意见,其子拒绝赡养母亲,同样属于“父母贫子女不贫”的情况。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焦琰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团队摸排到这一情况后,决定立案调查。

办案检察官先查询其子的财产信息,然后询问村干部、周围邻居等知情人了解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情况,固定相关证据,向其子送达《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赡养义务。同时,检察机关坚持把释法说理、教育感化贯穿办案始终,通过严谨细致的谈话让李老太之子、儿媳及村干部认识到,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不符合孝善美德。

在与李老太之子、儿媳单独谈话中,检察官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讲述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子女赡养义务,阐明利害关系。一番批评教育、释法说理之后,李老太的儿子、儿媳深刻认识到,不赡养老人不仅是家庭内部事务,更是违反法律、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错误行为,当即向母亲道歉。

看到儿子、儿媳认识到错误,李老太不禁热泪盈眶。在检察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李老太的儿子、儿媳当场承诺将按月支付赡养费,并承担照顾母亲的义务。

案件办结后,滑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向该村村委会送达《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要求村委会协助督促李老太之子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建议村委会完善宣传村规民约,激励孝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接到检察建议后,该村专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修订村规民约,明确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将在参与村级事务中受到限制。该村村委会主任说:“此案的办理在十里八村反响强烈,使更多村民认识到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滑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父母贫子女不贫”公益诉讼案件探索之初,相关线索发现比较难。为了摸排线索,办案检察官四处奔波,从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多家单位调取大量数据,加班加点进行比对,最终排查出在全县范围内存在疑似“父母贫子女不贫”情形的400余户群众。可是怎样从庞大的数据中筛选甄别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这又是一道摆在案件承办人面前的难题。思前想后,议论商讨,办案检察官一致认为: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挨家挨户开展走访调查。

起初两个多月的走访工作毫无头绪,进展缓慢,大家都身心疲惫,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郑万隆成了大家的主心骨,他为大家加油打气,并分享了自己的感悟:“努力后得不到收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探寻真相的道路上丧失了那份执念和信心。”经过不懈努力,他们最终发现案件线索并成功办理了案件。2019年,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此类案件3件。

“在农村,子女不赡养老人并非个案,但一般认为没有触及法律层面,滑县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公益诉讼改变了传统认识。” 滑县县委宣传部负责人说。针对“父母贫子女不贫”等现象,滑县在全县农村持续开展“好儿子、孝媳妇、好闺女、孝女婿”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浓厚的孝老敬老舆论氛围,着力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主脱贫意识。各乡镇负责将本辖区的典型事迹宣传展板安装到各行政村公示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定了广大群众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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