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刘振飞)4月28日,记者从殷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成功执结一起同窗好友间引发的借贷纠纷案。
任某和李某是同学兼好友,2016年2月,李某借用任某的姓名和身份证、学生证等信息向网上贷款平台贷款及购买手机,并于2016年5月17日向任某出具借条。本来约定次月就还钱的李某,在借款到期后却不见动静。迫于贷款平台追账,任某不得不向父母借钱先把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还上。随后,任某找李某催要借款时,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任某向殷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偿还借款,任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发现李某早已更换了手机号码,企图规避执行,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法官依法对李某进行了拉黑限高,并根据其支付宝上绑定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李某本人。沟通中,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关系,耐心向李某释法析理,规劝其莫因钱财损失信誉甚至丢掉多年的同窗情。面对执行法官的真诚劝诫,李某当即返还任某25561元,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