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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4日 星期

依法防控是战胜疫情的“防火墙”


□王 晶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作出重要部署。总书记指出:“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指明了重要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战胜疫情的“防火墙”。依法防控,才能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越是疫情严峻,越应该坚持严格依法防控;越是关键时期,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不能因疫情严重,就让法治站到一边;不能因严格管控,就目无法纪、各行其是;更不能因防控力量有限,任由个别人浑水摸鱼、违法犯罪。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尊重法治,不是疫情防控的障碍,而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根本保障。

依法防控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以法为纲,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依法防控,离不开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到《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立法制度体系,确保了疫情应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战“疫”打响以来,全国各地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实行交通管控,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等。在有法可依、以法为纲中确保了疫情防控的及时、有序开展。

法律是规矩,是准绳,是大家必须遵循的规范。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各地严格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因为有法可依,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面前,才没有出现各行其是、自乱阵脚。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赢得了国际社会普遍赞誉。经历这样一场大考,我们要继续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为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筑牢法治根基。为今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更完备的法律指南,推动我国的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依法防控的关键是知法守法。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舆论热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科学认识疫情,理性应对疫情,依法防控疫情,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是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人民群众可能会焦虑不安,越是在这样复杂的情境下,越是需要人人做到知法守法,确保社会的平稳有序,营造良好和谐的抗疫氛围。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严格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就会成效显著,就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熟知并遵守相关法律,面对公共场所的体温检测就会耐心配合;面对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各种消息就会理性分析,不信谣、不传谣;面对政府部门的各项倡议就会积极响应,这是我们战胜疫情的强大支撑。

依法防控的力道是违法必究。法律的威严在于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绝大多数人都能遵纪守法,但也有极个别人挑战法律权威,作出了种种不利于疫情防控的事情,如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拒绝管控、传播谣言、隐瞒病情、逃避隔离等行为。如此种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威胁了公共安全,不利于疫情的科学有序防控,不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干扰和妨碍了疫情防控大局,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我们要通过更加规范严格的执法,及时对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惩戒,以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判断是非曲直、实现定分止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在这场全民战“疫”中,高高举起法治旗帜,引领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法理相融、心手相牵、依法防控,以法治筑牢阻击疫情的铜墙铁壁,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作者单位为中共安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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