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宋 琪)“现在宣布开庭”,随着审判长赵辉法槌的一声敲响,2月20日,在征得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同意后,内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
与以往刑事审判不同的是,本次庭审在审判庭就座的只有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公诉人在检察院支持公诉,辩护人在律师事务所为被告人辩护、被告人在家中接受审判,四地连线,在“云间”开庭。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该院书记员及技术人员多次会同检察机关就“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并耐心细致的指导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下载、安装、使用,为“云开庭”做了充分的准备。庭审中,合议庭、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直接通过视频进行同步庭审,合议庭对被告人进行身份核实、告知诉讼权利及义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闭庭后,书记员通过“云间”系统向被告人及辩护人推送了庭审笔录,各方核对无误后在手机上签字确认,并自动回传至“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至此庭审圆满结束。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该院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庭审,既减少了人员聚集,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又将在疫情期间极大助力刑事审判的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