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2月21日上午,内黄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云间庭审”系统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两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庭审各方分别在电脑前参加庭审。当天上午10时,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胡某寻衅滋事一案的远程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法官、被告人胡某及辩护律师在线上开始“隔空对话”。
“云间庭审”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动对比审核嫌疑人胡某的身份信息,快速完成了身份认证。公诉人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被告人胡某及辩护律师均无异议,被告人胡某当庭认罪,核对庭审笔录并完成签名。书记员线下做好当庭记录,法官进行远程笔录签字确认,该案庭审顺利结束。紧接着,赵某故意伤害一案同样运用“云间庭审”系统庭审完毕。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画面清晰、声音流畅,效果良好,共计用时约1个小时。
此次远程庭审,程序规范合法,紧凑高效,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到庭诉讼的困难,在特殊时期,通过“云间庭审”,让数据流量多跑腿,让庭审各方少跑路,不仅可以在法定期限审结案件,也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为“三远一网”系统高效使用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疫情防控期间,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远程庭审、视频连线讨论案件等新方式、新举措,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因疫情耽误案情。截至2月21日,共受理批捕案件7件18人,批准逮捕案件8件2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件26人,提起公诉案件8件13人,“云间出庭”支持公诉案件2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