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地在河南省辖区,有明确的上市意愿和要求,拟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企业依法设立且存续满2年、股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计划在1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规模达到相应标准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企业运作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企业及其高管人员能较好地遵守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法律法规,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失信的情形;
◆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主营业务突出,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较好;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列明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类型;
◆优先支持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贫困县企业纳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已入选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直接增补为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均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
◆原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除新三板创新层企业)按照本次入库条件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