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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 星期

以法之名捍卫英烈权益
——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系列报道之五

□本报记者 侯沛丽

通讯员 司明凯 王霄楠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凤琳主持召开专门座谈会,积极开展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常凤琳强调:“英烈精神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时代记忆,依法让英烈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激发前行力量,早已不是英烈近亲属的个体责任,而需要公众共同参与;我们要积极作为,助推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确保任何人都不能轻易触碰英烈权益保护法治红线。”

为引导检察干警“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汤阴县烈士陵园,摸排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大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今年3月1日,“头条寻人”公益寻人项目“寻找革命烈士石炳文后人”向汤阴县推送启事。该院第二检察部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为在解放上海战役中牺牲的烈士石炳文寻找后代亲人,向汤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场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依法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措施寻找烈士后人,征集烈士故事和文物,以保存珍贵史料。

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开通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绿色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与市烈士陵园、驻军某旅对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一旦发现侵犯英烈荣誉名誉的案件线索,及时互通情况。对网络上侵犯英烈荣誉名誉的侵权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该院建立对侵犯英烈荣誉名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实行优先办理机制,向英烈近亲属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对英烈近亲属提起诉讼的坚决支持起诉。

2019年“八一”建军节前夕,该院民行部门组织干警来到驻地部队和市烈士陵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干警宣讲了公益诉讼制度和检察机关在保护英烈荣誉与尊严方面的担当,讲解了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董存瑞遭诋毁、恶搞公益诉讼案件,以案释法,阐明检察机关对保护英雄形象、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及爱国主义精神所承担的重要职责。该院还介绍了“北关检察”微信公众号已开通的公益诉讼绿色通道,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承诺对侵犯英烈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优先办理,向英烈的近亲属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支持起诉,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保护英烈荣誉的监管职责等。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江平介绍:“安阳两级检察院共发现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针对属国有文物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烈士陵园等,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修缮和维护;检察机关开启公益诉讼捍卫英烈权益的先河,对用公益诉讼为英烈权益划出法治红线,意义深远。”

回眸来路,放眼前程,捍卫英烈权益是安阳检察人在红色传承中的持久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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