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亚楠)12月1日下午,全市严厉打击劣质油品和黑加油站(点、车)专项行动动员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12月1日至31日。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将严格检测油品质量,加强对全市油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大对各炼油厂、调配中心、油库、企业自备油库、加油站(点)等处检查和抽检力度。同时,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国、省道上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进行抽检,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油品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劣质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对使用和销售劣质油品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没收油品,依法进行处罚。
相关部门将严打黑加油站(点),严查流动黑加油车。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防死灰复燃;依法查处销售伪劣油品、缺斤短两、假冒商标标识、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环评批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不全或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一律取缔。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等为重点,严查利用各种改装车辆无证经营、非法流动销售车用汽油、柴油等违法行为,对非法流动销售的车用汽油和柴油予以没收,扣留非法流动车辆;对流动加油罐车所属营运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运资质。
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进入我市运油车辆的检查,严堵劣质油品流入渠道。在我市国道、省道主干线路口、高速公路上下口和公路超限检查站等处设置检查点,检查进入我市运油车辆的危险化学品“运单”(出厂随车相关单据或票据),对运油车辆承运油品和货运车辆使用油品进行现场质量检测,掌握油品来源、质量和流向,强化渠道管控,从发运源头杜绝劣质油品流入。
此外,我市还将严控违法购销劣质油品行为,强化对成品油“以票控税、以税控源”全环节闭环监管。全面核查经营单位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要求,用销售数量核准应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进货数量,核准应缴税款,依法查处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据悉,我市发改、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税务等多部门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和有关要求,明确职能部门分工,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及时办理专项行动检查组交办的问题。
市成品油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推进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吁社会各界通过12312热线,对发现的劣质油品、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保障我市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形成对劣质油品和黑加油站(点、车)的高压严打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