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李云帆)10月18日,记者从汤阴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为积极响应“规范执行行为 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日前,该院邀请两名市人大代表、5名县人大代表亲临执行第一现场,见证了一次强制执行腾房行动。
汤阴某银行申请执行张某借款纠纷一案,汤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汤阴某银行本金及利息24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规定时限履行还款义务,汤阴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有一套房屋可供执行,遂依法查封、拍卖,但被执行人拒不腾空房屋。10月15日上午,该院执行干警到达该房屋,依法对房屋进行强制腾空。为确保强制腾房顺利进行,该院执行局共出动3辆警车、20余名执行干警。此次执行行动耗时近3个小时,执行现场部署周密、分工明确、有条不紊,整个执行过程透明规范,公证处全程参与。
参与此次腾房行动的人大代表表示,通过此次行动,他们亲身体验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与压力,也感受到了执行干警的努力和付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也会向人民群众宣传执行工作,让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