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倩)9月13日是农历八月十五。当日20时许,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高玉军在南林高速开发区站开展夜查行动时,看到一辆轿车在临近收费站下站通道时停到了路边。高玉军立即上前询问情况,经了解,该车辆驾驶人因匆忙从林州返回安阳,身上未带现金,不巧的是手机也没电了,正发愁不知该如何缴费出站。
了解情况后,高玉军对驾驶员说了句:“来吧,我替你缴费。”随后,他引导驾驶员把车开到了收费亭。简单向收费员说明情况后,高玉军拿出自己的手机为该驾驶员缴纳了高速公路通行费。随着“滴”的一声,扫码付款成功,驾驶员顺利开车下站。
下站后,该驾驶员把车停在了收费站广场,激动地跑回正在执勤的高玉军身边,不住地表示感谢。
执勤休息间隙,同事问高玉军,为什么不协调收费站处理这个情况?高玉军笑了笑,说:“大过节的,别耽误了人家回家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