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俊英)“连日来,我们把创建当机遇,把压力当动力,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实践,深入辖区单位、学校,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巡查工作。”1月24日,北关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北关区民政局按照党组织“应建尽建”原则,全面推进“党建入章”,推动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和登记管理“六同步”机制,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将党组织建设、廉洁建设等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扎实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为社会组织发展注入“廉动力”。
同时,该局在社会组织领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把理论学习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廉政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紧密结合,夯实社会组织清廉建设的思想基础,确保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