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1月16日,记者从文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被告人郝某和杨某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分别判刑。
近日,在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考试前夕,郝某、杨某开始谋划作弊事宜。他们安排同伙购买“高科技”设备,准备在考试时从考场外为作弊者给予“帮助”。考试当天,两名同伙在考点周边放置设备时被当场抓获,而另一名同伙则成功开启设备并按照郝某要求将答案发送至考试微信群。案发后,文峰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指控被告人郝某和杨某,向该院提起公诉。文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郝某、杨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提供作弊器材,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依照刑法中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依法判处郝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各处罚金1万元。
该院法官在此提醒,诚实守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考试作弊是对诚信美德的践踏,各位考生不论大考小考,切勿投机取巧。此外,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治理力度,要严厉惩治考试作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