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针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投入、成长快、轻资产的特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风险共担”的原则,给予金融机构损失补偿,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科技贷款业务,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作用,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
该《办法》共分八章三十条,分别为总则、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合作组织、支持对象、风险金补偿、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和附则。其具有以下特点:引入担保机构,降低银行风险,鼓励银行积极参与其中;将补偿比例和贷款(担保)额度直接挂钩,鼓励合作组织放款(担保)给企业;建立了风险共担机制,市、县(市)区共担风险;风险金补偿使用触发机制和尽职免责条款,提高风险金运转效率,降低合作组织时间成本和运转成本;采取第三方专业审计部门不定期审计风险金补偿项目,保证风险金资金安全。
该《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八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期将下发全市执行。 (刘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