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一场设在‘家门口’的庭审,不仅解决了矛盾,还让旁听群众目睹了冲动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今后我们将继续以‘有力度也有温度’的方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4月6日,记者在汤阴县人民法院采访时,法官郝红吉提起刚刚办结的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颇有感触。
在这起身体权纠纷案件中,法官将庭审现场搬进乡村,通过巡回审判促成两名年轻当事人达成和解,也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接受了法治教育。2025年1月,20岁的张某与19岁的杜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杜某动手殴打张某,致其头颈部多处损伤。警方对杜某作出罚款处罚,但民事赔偿一直未协商一致,张某遂起诉索赔4413元。案件金额虽不大,却关乎两名年轻人的前途与心结。
承办法官郝红吉考虑到双方年纪轻、矛盾源于一时冲动,决定走进乡村巡回开庭,以“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及家属沟通。他一方面安抚张某情绪,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另一方面向杜某及家人释明法律责任,也劝导其放下冲动、化解心结。
最终,杜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认可赔偿数额,张某也选择放下芥蒂,给予谅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赔偿原告3300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