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亚杰
“想干不敢干、干错怕追责。”在日常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虽有干事创业的热情,却因担心出错而裹足不前。如今,安阳县推行《关于以“四个清晰”落实容错纠错工作的办法(试行)》多年,这样的畏难心理正在该县广大党员干部中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的鲜明导向。
3月30日,安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四个清晰”聚焦容错纠错工作,包含条件清晰、程序清晰、责任清晰、后果清晰四个应用场景,为容错纠错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和规范指引。
条件清晰明边界。在刚性标准下,容错必须满足“贯彻决策部署、出于公心履职、未造成重大损失”等基本条件,同时通过列出具体适用情形,明确划定“可容”与“不可容”的界限。程序清晰明流程。该县建立“报备—申请—核实—会商—反馈”全链条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时间节点,单位和个人可提前报备重大事项,符合容错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容错,相关部门核实、会商后,将及时反馈结果并进行公示,确保全程规范透明。责任清晰明分工。该县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各层级、各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后果清晰明处置。根据干部失误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和整改效果,所有处置均严格在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同时切实保障容错免责干部的合法权益,让干事者无后顾之忧。
安阳县推行“四个清晰”机制以来,广大党员干部逐步放下思想包袱,破除了“不敢为”“怕出错”的畏难心理,干事创业、积极有为的氛围日益浓厚。与此同时,该县同步建立不实举报快速核查、诬告陷害联合打击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干部干事的外部干扰;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聚焦惠民资金、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严肃整治懒政怠政和“蝇贪蚁腐”,以反向示警倒逼干部担当作为。
一位曾通过容错机制完成容错备案的干部表示:“解除了后顾之忧,党员干部才敢甩开膀子大干一场,才能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成为干部队伍的良好风气。”
不因怕错而不为,更不因容错而乱为。安阳县通过构建“导向引领、保驾护航、约束兜底”的长效体系,细化各职能部门履职清单,让不同领域的干部都能找准“担当坐标”,坚决杜绝“因容错而乱为”的现象。
安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四个清晰’容错纠错机制为想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有效激活了他们的内生动力,让担当作为成为干部队伍最鲜明的特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