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12月17日,记者从内黄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民事简易程序成功审结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解决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
据了解,2024年8月,王某承接了付某的房屋装修工程并如期完工。然而,工程结束后,付某一直拖欠装修款近3.5万元。经多次沟通催讨无果,王某将付某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妙审查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她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开展诉前调解。调解中,她了解到王某希望尽快收回工钱,而付某则因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支付。针对这一情况,她一方面向付某明晰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及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另一方面引导王某体谅对方实际困难,在还款方案上给予一定宽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付某分3期向王某支付装修款共计3.2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也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规定减半收取,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法官在此提醒,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工期等内容,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途径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