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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康镇纪委

护好光伏“钱袋子” 铺就共富“快车道”

本报讯 (记者 郭荣 通讯员 苏琳玮)12月17日,记者走进林州市原康镇申家洼村,只见连片的光伏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座光伏发电站每月为村集体带来约1万元稳定收益,既是充盈集体家底的“钱袋子”,更是撬动乡村振兴的“助推器”。为守护好这笔“阳光收益”,原康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将光伏资金监管纳入乡村振兴领域重点监督事项。

该镇纪委从源头筑牢监管防线,全面梳理光伏资金从项目建设到收益分配的全流程,重点排查项目招标、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廉洁风险点,细化形成监督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与监督标准,让监督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创新采取“线上跟踪+线下核查”双线监督模式:线上依托政务平台实时追踪资金拨付节点,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向清晰、账目可查;线下深入项目现场与村集体,通过查阅凭证账目、随机访谈村民、核验项目进度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对排查出的票据不规范、项目推进滞后等情况,当场向相关责任人反馈整改意见,明确时限要求,形成“发现—反馈—整改—复核”的闭环管理,推动资金使用合规高效、落地见效。

为让“阳光收益”真正晒在阳光下,该镇纪委督促各村严格落实“阳光公示”制度,每月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微信群等渠道,详细公示光伏收益明细、分配方案及资金具体用途,大到公益事业投入,小到帮扶资金发放,均一一列明,确保每一分钱来去可溯、用途可知。同时,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在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意见箱,引导村民从“旁观者”转变为“监督员”,主动参与资金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监督举措,紧盯资金安全与使用效果,以精准监督护航绿色产业发展,让‘阳光存折’持续释放红利,真正照亮乡村共同富裕之路,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原康镇纪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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