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安阳县(示范区)新闻 上一版   

严管厚爱并举 清风正气充盈

——安阳县“四个清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见实效工作纪实

12月1日,安阳县纪委监委第五党支部第一党小组学习“四个清晰”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宣传资料

8月2日,安阳县纪委监委联合白璧镇纪委到郭盆村段安阳河水域周边了解防溺水措施落实情况

3月24日,安阳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调研督导组到辖区企业走访了解诉求,以精准监督为企业发展清障护航

6月20日,安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与吕村镇吕村集村党支部共同开展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

(杨超供图)

□本报记者 梁亚杰 通讯员 孙瑞峰

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在各自具体工作中以干事创业的劲头敢闯、敢干、敢试,但由于担心出错被问责,部分党员干部在推进工作中常常产生顾虑,遭遇“想干却又不敢干”的窘境。更有甚者,产生了“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躺平”心态。

为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强化“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的鲜明导向,安阳县纪委监委通过细化“四个清晰”(条件清晰、程序清晰、责任清晰、后果清晰)应用场景,精准界定容错情形、规范认定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置结果,既守住了纪法底线,又释放出政策温度,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制度筑基立规范 “四个清晰”促担当

“‘四个清晰’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对冲在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可以产生正向激励作用,让想干事、敢干事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甩开膀子大干一场。”11月28日,安阳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刘延颇有感触地说。

他讲述了这样一个事例,安阳县水利局按规定办理的某公司“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一案中,企业已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整改,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考虑到该企业运营环境的特殊性,行政处罚信息被纳入信用系统,将影响其可持续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该局按照“四个清晰”完成容错备案后,撤销了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刘延说:“对该企业而言,他们的诚信得到修复。对我们水利局的党员干部而言,我们不用担心被问责,在具体工作中也更加敢想、敢干了。”

消除党员干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顾虑,以“四个清晰”为原则,激励其敢于担当、积极有为,这正是安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统一要实现的目标、达到的效果。11月29日,安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闫发军说:“过去,部分干部在推进工作时常常顾虑重重,核心症结在于容错条件不明、认定程序不清、责任划分不准、后果适用模糊,于是产生了‘不敢干、不能干’的心态。”

为推动“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蔚然成风,安阳县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于2023年12月出台了《关于以“四个清晰”落实容错纠错工作的办法(试行)》,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化、规范化,为干事者撑腰,让容错纠错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条件清晰明边界。容错纠错的核心是划定“可容”与“不可容”的刚性边界。容错需满足“贯彻决策部署、出于公心履职、未造成重大损失”等基本条件,同时列出8类具体适用情形,涵盖改革创新、项目建设、惠企服务、应急处置等重点领域。“比如,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干部为优化服务、精简流程,推行上级无明确政策规定但有利于营商环境的新政策、新做法、新措施,出现偏差或失误、错误的,可按规定申请容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中,为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矛盾,采取特事特办出现失误、错误的,经综合评估后可免予问责。”闫发军说。

程序清晰明流程。目前,在容错纠错过程中,由安阳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的“报备—申请—核实—会商—反馈”全链条工作流程,使各环节责任主体、操作标准与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确保了全程透明可溯。在具体要求和程序上,单位和个人可在重大工作推进前进行重大事项报备,作为后续容错的重要参考;符合容错条件的,可在问责程序启动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收到申请后,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牵头开展核实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收集证据,必要时委托第三方评估。对复杂事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形成集体意见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和个人书面反馈结果,并按规定公开公示,使容错纠错全过程经得起检验。

责任清晰明分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容错纠错中的具体职责。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需要制定本单位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容错免责清单;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负责政策解读、流程监督、案例指导,严防“该容不容”或“乱容乱免”;相关责任人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分级担责,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当然,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绝不意味着它可以被泛用、滥用,我们始终坚持严管原则,要求相关党员干部对工作失误主动反思、及时补救,避免重复犯错。”安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张振说。

后果清晰明处置。在容错纠错机制中,安阳县纪委监委根据党员干部失误和错误的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和整改效果,明确了3类处置方式:失误轻微或挽回损失的酌情免责;损失较重但积极整改的酌情免责或从轻减轻处分;损失严重但有效止损的从轻减轻处分,确保了所有处置均在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对容错干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将不受影响,使其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了保障。同时,安阳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回访机制,对容错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卸下包袱;坚持容纠并举,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实现“纠错更尽责”的目标。

实践落地见实效 党员干部干劲足

“‘四个清晰’不是纸上谈兵,而是要实实在在解决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11月28日,安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璞表示,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的妥善处置,机制的“精度”与“温度”得到充分彰显,也让更多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支持。

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基层干部的干事态度与基层工作能否取得实效息息相关。在农村,群众“不怕干部干错、就怕干部不干”,也正说明了群众对干部“容错”的朴素认知。只要基层干部某一具体行为的目的是推进事业、造福群众,且并未造成重大损失,群众因不了解真相事实而产生误解的,容错纠错机制就能为其消除负面影响、鼓舞干事士气。

在高庄镇某村的一项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中,为抢抓春季施工黄金期,该村干部在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等核心报批程序后,先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作业,计划后续补充完善环保备案手续。其间,部分群众因不了解施工流程,误以为项目“未批先建”,于是进行了信访举报。此后,高庄镇政府向信访群众进行了解释,使信访群众了解了事情真相,打消了心中的疑虑。同时,该镇政府提出容错会商申请,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高庄镇党委相关人员集体研究讨论,确认该干部的出发点是加快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增收,并且未造成环境破坏或资金浪费,符合“程序瑕疵但实质合规”的容错条件,最终作出了免予问责的决定。

如今,上述项目已成为高庄镇推动乡村发展的重要载体,带动了周边106名群众就业增收,该村集体平均每年增收320万元。对此,高庄镇纪委书记刘永军说:“怕担责就不作为,这样行事肯定不利于乡村工作的开展。要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工作见实效,就要敢干事、干实事,容错纠错机制增强了我们乡村干部脚踏实地干实事的信心和底气,让我们在推进乡村振兴的道路上敢于迈出更大的步子、担起更重的担子。”

安阳县某乡副乡长孙某在联系村级工作期间,因未满足信访户不合理诉求,遭到“收受他人财物”的不实举报。孙某因此情绪低落,工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虽然该举报属于不实举报,孙某仍依照容错纠错程序向县纪委监委提出申请,希望接受核查以为自己正名。县纪委监委掌握这一情况后迅速开展核查,查明针对孙某的举报内容完全失实。依据“四个清晰”要求,县纪委监委委托该乡主要负责人向孙某当面澄清正名。此后,卸下心理负担的孙某继续积极投身乡村工作,他说:“感谢纪委监委的同志及时核查还我清白,感谢党组织对事实澄清、为我正名。相信真正想干事的人不会因为被诬告而束缚住自身手脚,‘四个清晰’使整个程序都非常透明,它真正为干事者保驾护航。”

针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一线干事干部的行为,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清风正气。2024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查实诬告陷害问题线索33条,严厉打击了存在诬告陷害行为的33人,对失实举报信访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司法处理。例如闫某恶意向纪检监察机关大量重复举报,造成恶劣影响,经多次批评教育仍拒不悔改,后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为帮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消除负面影响,解决干部“不敢干”的后顾之忧,安阳县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5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张瑞霞说:“澄清正名使党员干部鼓足了干劲,持续激发了其担当尽责的内生动力,惩治诬告者则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扶正祛邪、激励担当的鲜明导向,让诬告者胆寒、使干事者心安,‘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良好环境才能真正构建起来,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长效激励树标杆 严管厚爱齐发力

安阳县“四个清晰”的深入实践不仅停留在单次容错、个案处置的层面,更通过构建“导向引领、保驾护航、约束兜底”的长效体系,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理念融入政治生态建设全过程,既为当下干事创业注入动力,更为长远发展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标杆。

“以前我倒是听说过‘四个清晰’,但是对它了解得还不够深。党员干部在具体工作中产生失误后该怎么申请容错,条件和程序是什么,责任后果有哪些,这些疑问,我现在都有了清晰的认识。”参加过安阳县容错纠错专题培训的县文广体旅局工作人员赵剑飞说。

能容什么、怎么容错、容后怎么办?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加深认识、明确程序,安阳县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开展专题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四个清晰”的条件、程序问题。在此基础上,各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实际,对配套履职清单进行再细化,于是,不同领域的干部都能找到“担当的坐标”,避免了“因怕错而不为”“因容错而乱为”现象的产生。

要让干事者真正有底气,就要从制度层面建构起保护干事者的“金钟罩”“铁布衫”,强化其权益保障。安阳县纪委监委在落实容错纠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担当者的保护力度,对不实举报或诬告陷害案件,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通过召开澄清会、发布通报等方式消除不良影响;建立诬告陷害线索快速核查机制,联合县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打击合力,从源头上减少“不敢为”的外部干扰。安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牛占山说:“容错纠错机制不能仅仅止步于对容错干部的澄清正名,还要做好事后工作,加强对容错干部的后续关怀,比如通过谈心谈话、跟踪指导等方式,帮助容错干部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让‘容错’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再担当’的起点。”

保护敢担当、善作为干部从正面激励着干部的干事热情,而惩治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则从反向示警,让不作为者有敬畏。安阳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保持惩治懒政怠政高压态势,针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聚焦惠民资金发放、民生服务保障等关键领域,持续开展村居巡察全覆盖,精准揪出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有力惩治了群众身边的“小微”腐败现象,让群众对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了更直观、更强烈的感受。

安阳县纪委监委重拳惩治不担当、不作为及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截至目前,查处典型案件2起,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2人。该县纪委监委同步开展跟踪督导,建立“查处—整改—提升”闭环机制,针对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向相关部门提出靶向整改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健全完善惠民政策落实台账、村级事务公开等制度23项,整改问题576个,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显著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制度完善”到“实践落地”,从“权益保障”到“生态塑造”,安阳县“四个清晰”以精准化的制度设计、规范化的操作流程、人性化的处置方式,明确容错纠错边界、细化激励保障措施、规范问责处置程序、健全澄清正名机制,精准破解了干部“不敢为”“怕出错”的难题,激活了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安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我们推动‘四个清晰’,就是要通过制度保障为担当者撑腰鼓劲,让大家放下思想包袱、甩开膀子担当作为,让‘干事创业’成为安阳县干部队伍最鲜明的特质,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凝聚起源源不断的动力。”

如今,在严管与厚爱并重的导向下,安阳县干部队伍主动担当、靠前服务的氛围日益浓厚,从项目建设一线到乡村振兴战场,从民生服务窗口到应急处突前沿,处处可见干部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身影,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转化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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