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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12月起,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50元

本报讯 (记者 黄亚楠)11月2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100元上调至2350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后我市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1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调整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此外,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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