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11月20日,记者从内黄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井店法庭通过快速审理与持续调解,成功为白某及其工友追回被拖欠的7125元劳务报酬,有力维护了劳动者权益。
今年4月,被告尚某雇佣白某及其工人建造民房,约定每个工时150元。工程结束后,应付工资共计7125元,但尚某以款项存在分歧为由拒绝支付,白某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依据农民工工资快立快办机制,迅速办理诉讼手续并优先调解。因双方对垫付设备费用争议较大,调解未果,法官依法判决尚某支付工资。判决后,法官继续释法明理,一方面说明拒不支付的法律后果,引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破除其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引导其体谅农民工艰辛。最终,尚某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据了解,该院近年来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开通维权“快车道”,通过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机制,确保农民工“血汗钱”及时兑现。该院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探索最优纠纷化解路径,以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