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婧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结果,从11月3日开始,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可能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特别管控的通知》,决定自11月3日12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实施一系列特别管控措施。
在健康防护方面,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建议留在室内,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教育部门需组织督导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在污染减排方面,倡导公众践行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使用,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出行。
重点减排措施涵盖工业、扬尘、移动源等领域。
工业企业减排方面,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按照2025年《安阳市固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执行橙色减排措施;各企业不得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增加生产负荷和污染物排放量;现已停产企业、工序,管控期间不得恢复生产;重点行业企业继续落实SO_2、NO_x和CO排放浓度限值目标。
扬尘污染控制方面,除应急抢险需要和市政府批准允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外,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此外,矿山、砂石料场、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移动源减排方面,在认真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减排清单的基础上,城市四区及安阳县还应严格执行相关通告;全市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全天24小时仅允许使用清洁运输(特种车辆除外);城区货运车辆禁行区、殷都区西部和安阳县货运车辆管控区内的所有企业,全天24小时仅允许使用清洁运输(特种车辆除外);商砼车(新能源除外)和施工工地渣土车、建筑物料运输车等车辆停止上路行驶,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允许生产的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此外,通知还对禁止秸秆焚烧、垃圾露天焚烧、散煤燃烧、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提出了明确监管要求,并部署加强城市道路保洁和餐饮油烟监管。
为确保措施落地见效,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开展现场督查。同时,将强化执法监管,运用科技手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建立健全快速响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需每日报送前一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本次橙色预警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