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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了纠纷“和”了邻里

内黄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将邻里矛盾化解在基层

本报讯 (记者 王璐)邻里本该守望相助,但有时一点火星也能燃起大火。9月8日记者从内黄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城关法庭巧妙化解了一起因“深夜狗吠”引发的邻里冲突,让剑拔弩张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2024年8月9日凌晨,原告李某某途经被告毕某某、郭某家时,因被其家犬吠叫惊吓,情急之下出言辱骂,被告家人与原告发生激烈争吵并升级为肢体冲突。被告方随后报警,民警进行调解后双方散去。次日,原告家人发现原告受伤又再次报警,双方均受到行政处罚。然而,矛盾并未解决,原告李某某最终诉至法院索赔。

该院城关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敏锐意识到这绝非简单的赔偿纠纷,更关乎邻里关系的修复。受理法官决定以调解为先导,力求矛盾就地化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切入进行疏导,讲明“远亲不如近邻”的情分,阐明和谐共处的道理,同时严肃指出双方过错:被告动手伤人是大错,原告辱骂激化矛盾亦不妥当。

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毕某某、郭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500元。这一结果,既合理补偿了原告损失,也让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

该案的成功调解,正是城关法庭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近年来,该庭在工作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一方面,紧密联动社区、村委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力求让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座,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从源头提升法治意识,预防纠纷发生,不断探索创新,提升司法服务温度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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