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龙安区纪委监委:

用活宣布处分决定 开展全链条警示教育

□本报记者 王相吉 通讯员 李冠良

“孙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近日,龙安区司法局会议室内气氛凝重,龙安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郑重宣读了对该局原副局长孙某某的处分决定。这已不仅是一次处分决定的宣布,更是一堂直抵人心的警示教育课。

为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龙安区纪委监委将每一次处分决定宣布精心打造成警示教育的“实景课堂”,通过“宣布+剖析+整改”模式,推动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到开展全链条警示教育,持续释放震慑效应。

“以前觉得宣布处分决定是‘看戏’,今天才知道违纪违法离我们这么近。”参加龙泉镇处分决定宣布会后,一名年轻干部感慨道。宣布处分决定后,龙安区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现场剖析案情,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等违纪违法行为,逐条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纪法红线,并现场发放《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引导党员干部对照自查、举一反三。

“宣布处分不是终点,整改落实提升才是目的。”处分决定下达后,龙安区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要求围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整改,深化以案促改,同时安排对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跟进监督,推动修订完善制度、排查廉政风险点。

“我们将持续深化‘宣布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机制,把处分决定宣布与党性教育、年轻干部教育相结合,推动形成崇廉拒腐的良好生态。”龙安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