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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数字赋能提质效 精准服务暖军心

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 通讯员 孙鹏杰 董爱国)“检察官,这笔救助金不仅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更令我们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和温暖!”“八一”前夕,7月28日,拿到司法救助金的退役军人宋某激动地说。

宋某在1972年1月应征入伍,1976年3月退伍,退伍时系八级伤残军人。今年5月,宋某正常驾驶电动三轮车时,被杨某驾驶的货车撞倒,造成宋某重伤、其妻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杨某肇事逃逸且未赔偿,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宋某家庭顿时陷入困境。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利用国家司法救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自动碰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残疾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等数据链,快速锁定宋某“退役伤残军人+未获赔偿”双重身份,链接民政、妇联对应数据,智能标注“农村困难妇女”标签,确认宋某妻子符合重点救助群体条件。同时,参考省人民检察院救助量化算法,确定救助金标准,注入“退役军人优先”标签后,在原标准基础上浮30%,最终确定司法救助金额。通过全国平台数据联动,办案周期从平均10天压缩至72小时。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以数字检察为纽带,从“单一救助”到构建“检察主导+多部门联动”治理体系,联动武装部,帮助被救助人修复身份权益,调取服役档案,24小时内补办退伍证、优待证;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急办理伤残证,落实优抚待遇;协同民政部门,民生兜底保障纳入防返贫监测,3日内启动低保审核程序;从心理、法律两方面救助,引入妇联、律协专家服务,提供心理疏导及法律服务帮扶。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去年以来共办理涉军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救助对象涵盖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属,帮助2个军人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有效防止了因案致贫返贫,救助满意度达100%。

“我们将继续立足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做好涉军司法救助工作,为巩固国防、服务强军兴军贡献检察力量。”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震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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