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日前,汤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恶意逃避执行的某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经查,陈某在拖欠劳务费、材料款等债务引发10余起执行案件后“失踪”,并涉嫌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恶意变更为其年迈岳母以规避执行。
在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向该公司送达执行文书、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时发现,其已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为其岳母。鉴于老人年事已高、身体状况特殊,不适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查明真相、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法官多次深入该公司所在地调查取证。通过走访公司业务往来对象,最终确认陈某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认定陈某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遂依法对陈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该院工作人员表示,恶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特别是利用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充当“挂名法人”以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挑战法律权威。人民法院对此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必将严厉打击,相关责任人员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