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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满意消费美好家园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系列活动守护消费者权益侧记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3·15”线下活动(宋彦臣 摄)

□本报记者 赵慧 通讯员 宋彦臣

一把手挂帅、制定“作战”蓝图、详解任务责任到人……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打响了守护消费者权益的“战役”,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织密联动“防护网”

凝聚执法合力

“共筑满意消费”指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市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3·15”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公安、商务、卫生健康等五部门,构建跨部门协作,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以提升老百姓消费体验为目标,针对网络消费、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月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消防、发展改革、民政、公安、烟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查办各类案件80余起。此外,市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化身“督查先锋”,带队组成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实地排查问题,推动各类消费维权问题按期限办结,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

聚焦领域“出重拳”

净化消费市场

在民生领域,一场关乎群众“舌尖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展开。执法人员穿梭于大街小巷的餐馆、超市,仔细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等信息,对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特产特供”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坚决亮剑。

在市场秩序净化行动中,执法人员检查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经营主体1399家,监测广告宣传412条,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违法案件100余起。

在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中,被依法收缴的不合格劣质酒水、假冒服装、过期食品、过期化妆品等30多种物品在熊熊烈火中化为灰烬,整个销毁工作严格按照统一报批、统一运输、统一销毁流程,以无害化环保方式进行,彰显了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

在消费环境优化行动方面,工作人员深入商场、超市、实体店铺,指导“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承诺活动申报,沟通推行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对商品未明码标价情况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1家、“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17家。

畅通维权“高速路”

高效化解纠纷

12315热线犹如消费维权的“生命线”,实行“7×24小时”全天候值守。工作人员详细地接听、记录着每一个咨询投诉举报。据统计,2月底以来,12315热线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122件,投诉、举报类均100%分流转办。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为消费纠纷处理按下了“加速键”,一般性投诉24小时内便能联系消费者,办结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群众满意率高达92%。

在处理一起某品牌电动车质量问题投诉时,工作人员迅速介入,经过与商家多次沟通协调,在3个工作日内督促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新电动车。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深化“诉转案”衔接,对投诉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一案双查”,累计转化案件线索9条,立案查处9起。

奏响宣传“最强音”

增强维权意识

线下解决“最后一公里”,线上打通“信息高速路”。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下+线上”双轨并行的宣传模式,全方位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公平、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

在“3·15”当天,市场监管部门在人流密集区域设立10处宣传会场,现场200余条各类消费维权标语横幅随风飘动。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手册,参与群众6000余人次。针对老年群体、青少年等,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活动5场次。

线上,市场监管部门依托新媒体平台开设了“3·15维权专栏”,累计发布消费警示短视频7条,累计阅读量超10万人次;发布2024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揭露“房地产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等,以生动案例为“教材”,揭露消费套路,警示消费者。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创新宣传载体,利用电梯轿厢等投放大量主题海报及公益广告,参加《在线访谈》栏目,解决群众关切的各类民生问题38件,联合行业协会发布《诚信经营倡议书》,组织300余家重点企业签订承诺书。同时,针对投诉举报量大的企业开展行政指导会、约谈提醒会10余次,强化企业和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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