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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民生“小案”(忠诚履职 实干担当)

——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宋惠

宋惠工作照(本报记者 侯沛丽 摄)

□本报记者 姚庆云 侯沛丽

在司法办案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小案不小办,小案圆满办,用耐心、细心、真心为民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3月10日,记者走进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了解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宋惠办案背后的暖心故事。

2024年5月23日,宋惠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被最高检第六检察厅评为典型案例。她根据这起典型案件撰写的《从天而降的82万元债务》荣获2023年“安阳检察好故事”三等奖,于2024年3月14日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豫检故事案鉴”转发,2024年6月11日被《检察日报》刊发。

事情起于2021年4月的一天。家住北京的王女士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安阳县人民法院冻结了。后来,王女士得知自己和正在打离婚官司的丈夫赵某以共同被告身份被强制执行共计82万元的债务,可是她对此完全不知情。这笔从天而降的巨额冤枉债压得王女士喘不过气来。

当年10月11日,走投无路的王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宋惠在受理案件后,依法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调阅法院原审审判、执行案卷,查询当事人医疗保险情况以及王女士与赵某离婚诉讼情况等,宋惠发现案子存在诸多疑点:借条虽有签字和手印,但是系赵某伪造,两起诉讼均是调解结案,庭审没有对抗性;两起诉讼的原告陈某、李某和赵某都是安阳县人,3人是同学、朋友关系;借款的用途不真实,赵某称借款均用于女儿赵某心治病,但经查证,赵某心的医疗费用总计为33万余元,借款数额82万元明显超出实际医疗费用;由于借贷事实发生在夫妻关系恶化期间、离婚诉讼之前,因此,借钱的时间也不符合常理。

当年11月2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安阳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认为赵某与陈某、李某涉嫌虚假诉讼,应当依法再审纠正。同时,将3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安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安阳县人民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于2021年11月10日对陈某案裁定再审,于2022年3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认为赵某和陈某构成虚假诉讼,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并对赵某罚款1.5万元,对陈某罚款1万元。

压在王女士身上的82万元债务在宋惠的能动履职下终于消除了。2023年5月5日,王女士专程从北京来到安阳,当面感谢宋惠,她激动地说:“因为有你,我爱上了安阳这座城市。”

2024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10周年。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官,通过其办理的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切实担起“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宋惠办理的督促整治农资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深入调查取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并且注重在办案中强化服务指导,促进经营主体规范农资经营,同时坚持协同共治,筑牢农资安全防线,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群众一个真心感谢的笑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个信任的眼神,都是宋惠用有温度、有刚性的法律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的最好映照,从而也为庄严的检徽增添了熠熠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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