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健康养老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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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话健康)

□王怀忠

在生产过程中,难免会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在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的时候,经过医师的诊断之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只有经过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属于职业病后,劳动者才能据此要求享受职业病待遇,同时获得相应的补偿。

哪些人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

1.职业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

2.临床就诊过程中怀疑患有职业病,主动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1.病人的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3.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可以选择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任何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如果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天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初次鉴定,仍有异议,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对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有异议怎么办?

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决。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系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副主任医师)

本栏目由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阳市健康教育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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